111学年度应届毕业生离校检核名单暨离校须知
一、学位证书领取,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(1)依规定修满所属系所规定之科目、学分与符合所有毕业门槛。
(2)「毕业生离校程序单」已依规定核章完毕。
二、离校手续办理原则:
(1)毕业典礼前,经审核已符合学位证书领取资格者:由本校注册课务组
统一办理离校手续。
(2)经审核不符合前条毕业资格者:待取得毕业资格后,再亲自至学校办理
离校手续。至学校办理离校程序前,请务必先电洽注册课务组确认毕业资格。
※修低年级课程者:7/10(一)以后可电洽注册课务组确认毕业资格。
※修暑修课程者:暑修结束一周后可电洽注册课务组确认毕业资格。
(3) 硕士生(含硕专生):完成各项论文资料缴验程序后,自行到校办理离校手续。